本案涉及某建筑公司拖欠47名农民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集体劳动争议。该公司因经营不善,连续6个月未发放员工工资,累计欠薪及加班费达180万元。员工多次讨要无果,情绪激动,一度出现集体上访倾向。

案件难点

1、涉及人数众多,每个人的工资标准、出勤天数各不相同;

2、部分员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劳动关系确认存在困难;

3、公司账户资金不足,存在执行难的风险。

办案过程

我所律师接受委托后,立即组织律师团队分组为每位员工整理证据材料,包括考勤记录、工资条、银行流水、工作证明等。对于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,通过收集工牌、工作服照片、同事证言、微信工作群记录等方式确认劳动关系。

律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集体仲裁申请,同时申请财产保全,查封了公司名下的工程设备和未结工程款。在仲裁过程中,律师据理力争,不仅追讨了拖欠工资,还依法主张了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。

案件结果

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全部拖欠工资、加班费及经济补偿金共计215万元。律师随后协助员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通过执行公司未结工程款和设备拍卖款,全部款项最终执行到位,47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。